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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来源:乌兰察布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发布时间:2022-01-21 16:56|浏览次数:136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我国平台发展的关键时期,《意见》对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较好地将平台经济的长远发展与当前发展,统一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之上,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全局决策部署。《意见》突出了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的思想,在加强规范方面,提出治理与监管工作重点与要求,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提出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要求,为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促进发展方面,明确了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的方向。


  《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平台经济作为新型经济形态,近年来快速发展,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但也暴露出短板与弱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治理监管方面的作用,又要遵循市场规律;既要帮助平台企业矫正不健康、不可持续的行为,又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支持平台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一、加强对平台经济的规范,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通过有效治理与监管,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关键词有两个,一是规则,二是监管。不健康的发展是指发展中市场失灵的一面。此前一段时间,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了明显短板,造成市场失灵现象,治理与监管不足,成为平台经济的弱项。


  要矫正发展中的市场失灵,要注重总揽全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做到在平台发展中,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又要保障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1.健全完善规则制度


  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意见》主要从完善治理规则、健全制度规范、推动协同治理这三个方面,为平台经济建立章法。


  在完善治理规则方面,《意见》提出对《反垄断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修订与完善的任务;提出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办法与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要求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这些针对的都是前一阶段反垄断与反对资本无序扩张中平台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


  《意见》提到要建立三个制度,一是平台合规管理制度,二是互联网平台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这些制度一旦建立并完善起来,将为互联网平台治理提供依据。


  同时,《意见》还在推动协同治理方面,对行业主管与行业自律提出了协同治理要求。


  2.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政府作用有效发挥,其次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使章法不致形同虚设。这就要通过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来实现,《意见》围绕强化竞争监管执法、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强化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和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四个方面提出了不少措施。


  在强化竞争监管方面,特点是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目的是堵住不法行为钻空子的空间,防止在监管削弱环节掉链子。《意见》做出了针对性较强、较细的规定,是文件的一个亮点。


  在加强金融领域监管方面,《意见》强调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加强穿透式监管,抓住了问题要害。此外,《意见》在强化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方面,提出了许多改进的方向。


  (二)通过优化发展环境,保证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


  《意见》着眼长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重要的改进方向。这部分写得言简意赅,但涉及的都是非常重大而重要的问题。


  首先,《意见》提出了“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这个方向。中国平台经济市场广大,参与者众多,如何在新发展格局中,培育好这个市场,是站在全局角度必须思考的问题。不能因为中国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流量市场,平台就可以为所欲为,对平台参与者竭泽而渔。《意见》提出,要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包括给予优质小微商户一定的流量扶持,应与平台内经营者平等协商服务收费。


  其次,《意见》提出“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提出推动平台企业间合作,构建兼容开放的生态圈;平台应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生态开放,按照统一规则公平对外提供服务。实际上,市场上的自然演化,也会推动平台企业最终做出这种选择,因为这符合企业长远利益。


  第三,《意见》提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意见,是为了促进公平。《意见》提及引导平台企业加强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合理制定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和算法规则。这是平台生态形式的共享经济中涌现出的新型分配关系,通过促进一次分配公平,向着共享发展、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


  二、推动平台经济的发展,要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


  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而发展是规范的目的。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最终要落到发展上来。《意见》在推动发展方面,强调了创新发展与转型发展两个重要方向。


  (一)创新发展是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动力保障


  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是《意见》对平台经济发展正面引导的一个重要方面。


  《意见》强调支持平台加强技术创新。包括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加快技术研发突破,营造良好技术创新政策环境,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平台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这些都是高水平国际竞争的需要。


  《意见》支持平台企业推动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去”,积极参与数字领域相关国际规则制定。这也是新发展格局中推进两个循环,两手都要硬的要求。


  《意见》鼓励平台开展模式创新。其中,有许多亮点,包括:


  一是鼓励基于平台的要素融合创新,试点推进重点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其中重点是解决使用问题,即促进数据要素高效合规流通使用,确保数据要素可使用、可流通。


  二是发挥数据要素对土地、劳动、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为此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即按市场化原则、商业化方式,有偿共享数字化的生产资料。推进实物生产资料的数字化,通过数字孪生,实现实体与数据之间的功能替代、互补;推动数字化生产资料由平台一次性固定资产投入,平台应用企业多次复用。通过数字化倍增实体生产资料的新动能。


  三是试点探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盘活空余云平台、开发工具、车间厂房等闲置资源,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是基于共享经济新业态实践总结出的,是互联网平台的重大制度创新。它的基本逻辑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通用目的技术发展决定通用性资产模式创新。为此要解决所有权专有与使用权通用的矛盾。这将为平台发展,奠定不同于企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它不同于“所有权与使用权”合一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现代平台制度。需要指出,这里所说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是指围绕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有者)的受益权与使用权(使用者)的受益权的相互独立,为平台企业与应用企业之间合作分成提供制度条件。弱化了不适合资产通用、共享的“拥有者自己不使用,也不许别人使用”的传统物权思想,释放闲置资源利用潜力。


  四是鼓励平台开展创新业务众包,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和共享资源。这是生产资料共享的另一面,平台把生产资料共享给中小企业,这是一个双赢:既实现了业务众包、轻资产运作,通过开放提高效率;又实现了平等使用生产资料,通过共享促进公平。


  (二)转型发展是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动能释放


  赋能经济转型发展,是《意见》对平台经济发展正面引导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意见》从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和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三大方面,指出了转型发展的方向。


  在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平台企业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同时,深入实施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行动。这将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加强协同联动,推动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形成新的生态关系。


  在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意见》鼓励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引导平台企业在农村布局,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将平台引导到从推动数量到质量转型上来,向平台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方向上转型。


  在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方面,《意见》鼓励平台企业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比如促进虚拟/增强现实、虚拟化体验等。


  总体看,转型发展的根本要求是突出高质量发展。这对平台自身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平台要真正实现赋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自身要从擅长打价格战的数量型向智慧化的质量型赋能转变,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意见》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加强统筹协调研判,强化政策保障,开展试点探索三方面有力措施。其中,“加强监管行动、政策的统筹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是行政相对人意见,避免影响、中断平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尤其防范政策叠加导致非预期风险”体现了审慎监管,也是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


  平台好比数字经济大海中的航空母舰,牵一发而动全身,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就是要做到,保持正确的航线,保持稳健的船速,保证强劲地续航。做到这些,中国平台经济发展将乘风破浪,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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