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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乌兰察布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发布时间:2022-03-23 09:46|浏览次数:1157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涉及新型储能建设的成本、价格、机制、标准、发展目标等,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以新型储能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在电源侧,以新型储能支撑可再生能源外送、促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大规模海上风电开发消纳,通过储能提升煤电等常规电源调节能力。在电网侧,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在电网薄弱区域增强供电保障能力,围绕重要电力用户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在用户侧,灵活多样地配置新型储能支撑分布式供能系统建设、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用能服务、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

方案鼓励不同技术路线“百花齐放”,对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加强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提出技术研发方向,兼顾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绿色储能技术创新体系。

方案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完善与新型储能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机制,为逐步走向市场化发展破除体制障碍。面向新型储能发展需求和电力市场建设现状,分类施策、稳步推进,推动新型储能成本合理疏导。研究探索对发挥系统调峰作用的新型储能,参照抽水蓄能管理并享受同样的价格政策。

此外,将完善新型储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安全相关标准,开展多元化应用技术标准制修订。要求加快建立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随着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提升、新能源开发消纳规模不断加大,尤其是在沙漠戈壁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集中建设的背景下,新型储能建设周期短、选址简单灵活、调节能力强,与新能源开发消纳的匹配性更好,优势逐渐凸显,加快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势在必行。”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说。

他表示,我国是世界储能技术研发和示范的主要国家之一,在钠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方面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面向世界能源科技竞争,支撑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面临重大机遇。在新型储能行业迈过研发示范进入商业化初期、即将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之际,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声明原则、明确目标,是对行业的鼓励、对科研人员的鞭策,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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