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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肉牛扩群倍增等6个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乌兰察布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发布时间:2022-08-18 17:17|浏览次数:842

一、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牧民增收,围绕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奶业转型升级、实现肉羊稳量提质增效、推动燕麦产业提升、推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冷凉蔬菜产业优势,加强产业布局、育种创新、加工仓储、品牌营销、市场监管等环节,建设优质肉牛生产加工、优质奶源、全国重要肉用种羊生产输出、马铃薯育繁推和产加销、净菜绿色生产基地以及燕麦生产输出核心区,打造面向首都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二、目标及任务


(一)肉牛扩群倍增行动。按照“繁、育、饲、宰、创”五个环节协同推进的工作方法,立足全市肉牛养殖产业现状和发展需要,力争在“十四五”末实现肉牛扩群倍增行动目标。到2025年,全市肉牛存栏达到80万头,其中基础母牛50万头,牛肉年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65%以上;培育3个以上市场知名度、美誉度较高的牛肉品牌,实现肉牛产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扶持更多的农牧民通过发展肉牛产业稳定增收致富。


(二)奶业振兴行动  


2021年底,全市奶牛存栏7.6万头,牛奶产量21.7万吨,乳制品产量24万吨。到2022年底,奶牛存栏达到10万头以上,牛奶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乳制品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到2025年,奶牛存栏达到20.3万头以上,牛奶产量达到70万吨以上,乳制品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


2021年底,全市奶羊存栏3万只,羊奶产量0.9万吨。到2022年底,奶羊存栏3.5万只,羊奶产量1万吨。到2025年,奶羊存栏达到5万只,羊奶产量达到1.5万吨。


(三)肉羊改良提质行动。全市肉羊存栏每年稳定在600万只左右,其中能繁母羊稳定在400万只左右。到2023年,羊肉产量达到12万吨,存栏100只以上规模养殖比例达到50%以上。完成“杜蒙羊”新品种审定,“杜蒙羊”能繁母羊达到80万只以上,“多羔羊”导血改良F1代能繁母羊达到20万只以上。到2025年,羊肉产量达到13万吨,存栏100只以上规模养殖比例达到55%以上。杜蒙、多羔两大肉羊产业带初具规模,“杜蒙羊”能繁母羊达到130万只以上,“多羔羊”导血改良F1代能繁母羊达到50万只以上。四子王旗建立戈壁羊保种场2-3处,化德县建立乌兰察布细毛羊保种场1处,察右前旗、丰镇市建立奶绵羊育种场1-2处。


(四)燕麦产业提升行动。到2025年,全市燕麦种植面积发展到150万亩(其中有机旱作燕麦2022年发展到10万亩,2023年发展到20万亩,2024年有发展到25万亩,2025年发展到30万亩),籽粒总产量达到10万吨,燕麦草总产量达到30万吨。选育燕麦新品种3~4个;专用品种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培育引进精深加工龙头企业5~6家;进一步提升“乌兰察布燕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将我市建成华北地区燕麦良种繁育输出基地核心区和全国绿色有机燕麦原料基地,同时积极争创国家级燕麦科技园。


(五)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到2022年,播种面积保持稳定,总产量达到360万吨;脱毒苗达到2.8亿株,脱毒微型薯达到5.6亿粒;原种达到14万吨;脱毒种薯种植比例达到91%以上;鲜薯加工量达到125万吨以上。到2025年,播种面积保持不变,总产量达到406万吨以上;脱毒苗达到5亿株,脱毒微型薯分别达到10亿粒;原种达到25万吨;脱毒种薯种植比例达到95%以上;鲜薯加工量达到175万吨以上。兴和县至四子王旗250公里马铃薯优势种植产业带持续巩固,选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专用优质新品种,重点发展的优质种薯、加工专用薯,质量和效益实现双提高,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引进辐射带动强的精深加工企业,建成国家级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乌兰察布马铃薯”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建立“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品种专用化、种薯专业化、加工精细化、营销品牌化”的“中国马铃薯之都”发展新格局,实现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净菜进京行动。打造红胡萝卜、南瓜、西芹、圆葱、大白菜、马铃薯、鲜食玉米等净菜绿色生产供应基地。2022年净菜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总产量达到175万吨,全市净菜加工企业达到10家。到2025年,全市净菜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总产量达到210万吨以上;全市建成5个净菜加工产业园,引进和培育大型净菜加工企业30家,年净菜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以上。


三、文件依据  


市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一次人代会精神、农业农村部《推进肉牛肉羊生产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农牧发〔2021〕10)文件、《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8号)文件。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范围是乌兰察布市境内,期限至2025年。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肉牛扩群倍增行动。一是推进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完善11个旗县市区畜牧工作站(中心)和322处标准化肉牛人工授精站(点)建设,实现人工授精覆盖面达到80%。二是推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扩大基础母牛规模,鼓励养殖场选留自繁基础母牛和引进良种基础母牛,扩大基础母牛存栏量。三是加大饲草料基地建设,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的原则,逐年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和收贮规模。依托自治区饲草种植项目,每年增加饲草55万吨以上;依托饲草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及沙生植物(柠条),开发颗粒饲料及其系列产品。四是科学规划布局,建设10个活畜交易市场。支持肉牛屠宰企业提升改造,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五是鼓励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自主或联合打造优质牛肉品牌,全面提升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奶业振兴行动。一是支持核心育种场建设。以海高牧业等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全基因检测、胚胎移植等现代育种手段,推进乳肉兼用核心育种群建设,扩大高产荷斯坦奶牛核心育种群,为商业牧场提供高产奶牛和优质胚胎。二是抓好奶源基地建设。推广优质冻精、性控冻精、性控胚胎,开展自繁自育;鼓励养殖场引进优质母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和龙头加工企业投资兴建奶源基地。推动中小牧场改造升级,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支持乳品企业自建或合作建设牧场,推动“数字牧场”建设,提升养殖场标准化、智能化养殖水平。到2025年,规模化牧场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三是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全市现有饲草料基地90万亩,产草量186万吨,天然草地打储草12万吨,饲用作物秸秆产量58万吨。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的原则,逐年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和收贮规模,推广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依托自治区饲草种植项目,每年增加饲草55万吨以上;依托饲草料加工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及饲用灌木,开发颗粒饲料及其系列产品,为养殖户提供全营养、廉价方便的颗粒饲料;饲草缺口部分通过市外购买的方式补足。四是建立利益联接长效机制。恢复奶业协会,建立由“政府引导,行业协会组织、乳品企业和养殖场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保障乳企与养殖场共同利益。开展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建立公平合理的生鲜乳购销秩序。五是扶持乳品加工企业。依托兰格格乳业,完善内蒙古草原酸奶研究开发中心,推进内蒙古草原酸奶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扶持骏羊、蒙天然、丰东知盈等大型奶羊生产企业发展,开发羊奶等特色奶制品,扩大生产能力,形成一批区域特色小型乳品加工。六是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推广绿色高效养殖模式;完善奶牛养殖、牛奶生产、奶品加工等全程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乳品质量;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牛奶质量检测,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保障养殖牧场合理权益;严格落实标识制度。七是创建独特区域品牌。建设草原酸奶文化博物馆,加强文化体验与区域品牌宣传力度,提升“中国草原酸奶之都”知名度;支持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乳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及参加各类农博会等途径开展专题宣传,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肉羊改良提质行动。一是建设国家级肉羊种子中心。利用赛诺公司肉羊高繁技术优势和杜泊羊、萨福克羊、德克赛尔羊以及自主培育的杜蒙羊种质资源优势,扩大现有研发实验室、胚胎生产车间、种羊鉴定中心等设施,新建2000平米种羊胚胎生物工程中心,主要包括实验室、采卵采胚室、冻精和胚胎存储库等。应用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生产优质种羊、鲜胚和冻胚,不断降低种羊生产成本,加快绵羊品种改良进程,提高良种覆盖率,做大做强优势种业企业供种的“基本盘”,实现“藏羊于技、藏羊于罐”的工厂化种羊生产,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自主化优质肉用种羊输出基地。到2025年,实现年生产杜泊羊、萨福克羊、东佛里生(戴瑞)羊、德克赛尔羊等优质种羊2万只、胚胎及移植受体15万枚(只)。二是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开展育、繁、推一体化种羊运营模式,依托赛诺国家肉羊核心育种场及现有中小型种羊场,进行杜泊羊、萨福克羊、东佛里生(戴瑞)羊、德克赛尔羊和小尾寒羊等纯种繁育,支持应用胚胎移植技术发展商业化联合育种体系,实现种羊生产降本增效。力争每个旗县市区新建联合育种场2-3个,实现优质种公羊全覆盖。加强种羊生产和使用管理,建设“肉羊精准育种繁育体系云平台”,构建大数据智慧畜牧业新格局,从种羊生产、销售、使用、淘汰等全程纳入可追溯体系。种羊场全部实施人工授精,重点推广肉羊同期发情、人工授精和胚胎移植技术。扩大肉羊人工授精服务队,以乡土人才为主,通过培训提高人工授精人员队伍素质,提升配种服务水平。三是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加快肉羊养殖标准化推广应用,建立健全肉羊标准化生产体系,提升肉羊标准化生产水平,实现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推广赛诺“杜蒙羊育种联合体”模式,利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资金,推动村集体经济、养殖企业与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养殖户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建立育肥屠宰联合体。补齐育肥环节短板,利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资金,对村集体经济、育肥场(户)和育肥企业进行补贴,壮大肉羊育肥产业。加强肉羊屠宰管理,鼓励屠宰加工企业、肉羊育肥企业、养殖户建立育肥屠宰联合体,实施集中育肥、批量出售,市场价主导、保护价兜底。引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加强冷链配送体系建设,促进运“活畜”向运“鲜肉”转变。到2025年,年屠宰“杜蒙”“多羔”为主的肉羊达到300万只以上。五是加大饲草料基地建设。全市现有饲草料基地90万亩,产草量186万吨,天然草地打储草12万吨,饲用作物秸秆产量58万吨。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的原则,逐年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和收贮规模,推广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依托自治区饲草种植项目,每年增加饲草55万吨以上;依托饲草料加工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及饲用灌木,开发颗粒饲料及其系列产品,为养殖户提供全营养、廉价方便的颗粒饲料;饲草缺口部分通过市外购买的方式补足。六是开展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积极联合科研院校和专家团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核心研发能力,开展新技术引进、转化、研发、推广,加快我市“杜蒙羊”新品种审定和推广,通过“多羔羊”导血改良培育适合舍饲条件下的多羔多肉多乳低脂新品种,发挥品种优势,实现提质增效。研发实用型养殖设施,引进肉羊养殖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层面有效解决肉羊产业存在的瓶颈问题,提升整体养殖水平。七是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引导农牧民科学利用草原,推广草场科学利用“赛诺三项”(划区轮牧、冬季舍饲、打草场)模式,提高自然资源利用和转化效率,以“萨杜蒙”肉羊高效养殖配套系为主,到2025年建设6个现代智慧生态牧场。支持牧区因灾受损养殖设施修复和牲畜越冬所需棚圈等生产设施建设,提高牧区防灾减灾应急保障能力。八是强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四子王旗杜蒙羊肉、四子王旗戈壁羊地理标志品牌,逐步开发适宜市场需求的“多羔”低脂羊肉新品牌,打造区域差异显著、浓厚地域特色的“草原羊肉”区域公用品牌。加强羊肉产品绿色、有机认证,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加大新闻媒体广告宣传,建设乌兰察布市农畜产品直销展示窗口,扩大我市肉羊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燕麦产业提升行动。一是科学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重点打造旱作有机燕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专用型燕麦生产基地和饲用燕麦区。二是强化科研攻关。依托市农科所、市燕麦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香莜牛牛等科研机构和企业,集中力量从品种选育、栽培技术、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联合科研攻关。三是狠抓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订单生产,实现规模化种植。四是提升加工仓储能力。培育现有的燕麦加工企业升级改造、扩容增量,研发生产附加值高的燕麦新产品。五是拓宽营销渠道。利用绿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会进行广泛宣传,推动燕麦产品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六是做好品牌宣传。


(五)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一是提升种薯质量和繁育能力。依托市农科所、马铃薯首席专家工作站、自治区马铃薯种业创新平台、种薯企业等科研平台,切实加大优良品种选育力度;鼓励种薯企业提高种薯繁育能力;规划建立固定的高标准种薯基地,加强种薯基地建设;建立马铃薯质量可追溯平台,推行最严格的种薯质量监管体系,提升种薯质量监管水平。二是提高种植生产水平。优化种植结构,合理布局以原种为主的种薯功能区20万亩,加工专用薯生产功能区80万亩,鲜食薯功能区200万亩;推广脱毒种薯种植,大力推广控水降耗、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膜提效绿色生产技术,到2025年,全市马铃薯平均单产增产幅度达到15%以上;强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三是延伸加工产业链。加快引进发展潜力大、具有托底加工实力的大型马铃薯淀粉、全粉、薯片、薯条等精深加工企业;推动现有加工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继续增加马铃薯订单种植规模,探索“政策性+商业性”农业保险模式;建设马铃薯净菜加工龙头企业,到2025年,马铃薯净菜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5家以上,马铃薯净菜加工量达到30万吨以上。四是加强品牌建设。运用好“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不断加强“乌兰察布马铃薯”品牌的宣传、推广;推行马铃薯贴标销售,进入全国市场的乌兰察布市马铃薯统一粘贴身份标识,带着“身份证”进市场。五是拓宽营销渠道。在全国大中城市逐步建立乌兰察布市马铃薯销售配套仓储设施、批发档口等,引导企业主动对接市场,搭建线下营销网络。到2025年,积极推动在大中城市建立批发档口5个。建设专卖店、旗舰店,开拓电商销售渠道,辅助线下销售。发挥乌兰察布市马铃薯电子交易中心带动作用;争取在我市建立全国马铃薯期货交易交割地。


(六)净菜进京行动。一是巩固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察右中旗红胡萝卜、化德县大白菜、集宁区甘蓝、卓资县西兰花、商都县西芹、兴和县菠菜、四子王旗南瓜、察右后旗圆葱、丰镇市和凉城县鲜食玉米、察右前旗设施蔬菜“特色冷凉蔬菜生产基地”和后山鲜食马铃薯净菜生产基地。二是提高净菜产能。重点在兴和县、商都县、察右中旗、卓资县、察右前旗建设5个净菜加工产业园,培育支持现有净菜加工企业扩大产能、提质增效。三是完善仓储冷链物流体系。在净菜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一批恒温(预冷)仓储保鲜库,配套完善挑拣、清洗、切配、分级、包装、仓储、冷链配送、销售服务等净菜加工销售设施设备,提升净菜产业化经营水平,保障净菜供应服务能力。四是打造知名品牌。加强净菜绿色认证力度,依托“原味乌兰察布”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证明商标申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产品认证,鼓励净菜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贴标销售。全面实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纳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让乌兰察布净菜带着“身份证”进入北京市场。五是拓宽营销渠道。推动净菜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乌兰察布市肉牛扩群倍增行动方案》印发之日,同时废止《乌兰察布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乌政办发〔2020〕26号)文件;奶业、肉羊、燕麦和蔬菜产业之前没有出过类似文件;马铃薯产业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废止。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一)肉牛扩群倍增行动


1.国家政策。一是中央粮改饲试点项目,支持肉牛养殖场收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每吨补贴50元。二是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布病防控经费给予补贴。三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购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涉及的农机具设备给予补贴。


2.自治区政策。一是畜牧良种补贴,对能繁母牛补贴冻精,每支5元,每头2支;对良种基础母牛补贴,每头50元。二是对新申报成功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申报成功自治区级种牛场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三是自治区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累加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对牧业旗县和半农半牧旗县的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在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给予累加补贴,两项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购置总额的50%;自治区单独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对牧区牧民、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自治区财政单独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给予单独补贴。


3.市级政策。一是贷款贴息。贷款贴息对象为2022年-2025年新增购进肉牛,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市县两级按3:7进行贴息补贴。二是肉牛保险。对2022年-2025年新增购进肉牛给予保险保费补贴,每头保险金额不超过该品种肉牛市场价值的70%,保险费率参照自治区标准执行,市、县、经营主体分别按9%、21%、70%承担保费。三是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激发企业研发能力,围绕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支撑肉牛产业发展能力,每年财政安排100万元。


(二)奶业振兴行动


1.国家政策。一是中央高产优质苜蓿项目,对集中连片种植优质苜蓿500亩以上,具备节水灌溉和机械化收储条件的种养结合户、种植企业,建设种植1年以上,按照每亩600元标准给予补贴。二是中央中小规模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对奶牛养殖规模在50—2000头之间(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参照奶牛执行)的中小养殖场提升改造,每个养殖场平均补贴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万元,与自治区奶业振兴项目中小养殖场提升改造配合使用。三是国家政策性奶牛养殖保险,对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每头保险金额1万元,保险费率5%,每头保费500元,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2%,旗县财政补贴3%,养殖户缴纳20%。四是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布病防控经费给予补贴。五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购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涉及的农机具设备给予补贴。


2.自治区政策  


自治区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


(1)自治区财政对2021年以后建成的3000头规模养殖场补贴600万元,每增加500头再补贴100万元;盟市按照自治区补贴资金的20%增加补贴。


(2)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利用专项债新建以规模化奶牛养殖场为主要内容的奶业发展园区,自治区在专项债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给予国家和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自2022年开始,以上一年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对企业每增加1吨生鲜乳加工量给予200元补贴用于奶源地建设,补贴比例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50%。


(4)对国家和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3—5月份使用生鲜乳进行喷粉补贴,按照收购生鲜乳数量的10%,每吨补贴800元,补贴比例自治区和盟市各承担50%。


(5)对养殖场能繁母牛利用性控胚胎培育高产奶牛进行补贴,自治区财政对使用国产和进口性控胚胎按照每支市场价格的50%进行补贴。


(6)自2022年开始,自治区财政对新增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的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户)给予补贴,以500亩为一个单元,每个一次性补贴5万元。


(7)自治区设立奶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5000万元,依托第三方机构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主要用于奶牛布病等疫病的疫苗创新研究,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快速监测、诊断、净化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奶牛乳房炎等生殖系统疾病的防治及代谢病研究和推广应用等专业服务。


(8)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重点课题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实行“一事一议”。


(9)设立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通过基金投资的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奶业振兴,给予处于产业链上的奶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解决奶业振兴资金短缺问题。


自治区奶业振兴项目:


(1)饲草料收储补贴。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未覆盖的其他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收储青贮全株玉米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30元,市级财政补贴20元;收储青干草(苜蓿、燕麦)自治区财政每吨补贴120元,市级财政补贴80元。每头奶牛每年最多补贴5.5吨青贮全株玉米量(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按奶牛折算;1吨青干草按4吨青贮全株玉米折算)。


(2)性控冻精补贴。使用优质性控冷冻精液配种的能繁母牛,享受自治区补贴120元/头。


(3)进口良种奶牛补贴。对自治区境内备案登记的奶牛养殖场(户)、奶农养殖合作社自愿申报的进口奶牛良种母牛进行补贴,每头进口良种奶牛自治区财政补贴3000元,市级财政补贴2000元。


(4)中小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奶牛养殖规模在50—2000头之间(奶羊按5:1折算,奶马和奶驼参照奶牛执行)的中小养殖场,每个养殖场平均补贴60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48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2万元。与中央中小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配合使用。


(5)地方特色奶制品加工标准化试点补贴。对获得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地方特色乳制品手工坊,或已获SC认证的乳制品加工企业,每个项目自治区财政平均补贴3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20万元。


自治区补贴机具项目:


(1)自治区累加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对牧业旗县和半农半牧旗县的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在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给予累加补贴,两项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购置总额的50%。


(2)自治区单独补贴机具项目。自治区对牧区牧民、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自治区财政单独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给予单独补贴。


(三)肉羊改良提质行动。种公羊补贴,2021年国家对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养殖场(户)购买的具备旗县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羊场的特级、一级种公羊予以补贴,每只补贴800元;自治区对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察右前旗、丰镇市养殖场(户)购买的具备旗县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羊场的特级、一级种公羊予以补贴,每只补贴800元。国家和自治区补贴可以叠加使用,但每只种公羊最高补贴不超过1600元。


(四)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行动。一是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自治区从国家下达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中调剂5%的资金,用于全市马铃薯微型薯、加工专用薯、种植者补贴。 二是品种选育推广经费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对全市科研院所和企业选育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新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自治区内年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的品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年推广面积30万亩以上的品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三是加工环节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鼓励马铃薯加工企业与种植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标准化种植且形成有效订单的,自治区给予收购主体20元/吨补贴。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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