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市冷凉蔬菜产业优势,打造面向首都的净菜供应基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菜篮子”工程,巩固建设净菜绿色生产基地,打造区域特色品牌,进一步提高净菜产能,完善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拓宽营销渠道,全面推进净菜进京,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民增产增收。
二、行动目标
打造红胡萝卜、南瓜、西芹、圆葱、大白菜、马铃薯、鲜食玉米等净菜绿色生产供应基地。2022年净菜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总产量达到175万吨,全市净菜加工企业达到10家。到2025年,全市净菜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总产量达到210万吨以上;全市建成5个净菜加工产业园,引进和培育大型净菜加工企业30家,年净菜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巩固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充分挖掘我市气候资源和产业优势,引导经营种植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加强净菜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研发、示范、推广,加大净菜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的研发制定工作,研究集成工厂化育苗、控水降耗、控肥增效、控药减膜等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快建设净菜原料绿色生产基地,巩固建设察右中旗红胡萝卜、化德县大白菜、集宁区甘蓝、卓资县西兰花、商都县西芹、兴和县菠菜、四子王旗南瓜、察右后旗圆葱、丰镇市和凉城县鲜食玉米、察右前旗设施蔬菜“特色冷凉蔬菜生产基地”和后山鲜食马铃薯净菜生产基地。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净菜产能。加强与北京新发地、大洋路等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精准对接,积极引进净菜加工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重点在兴和县、商都县、察右中旗、卓资县、察右前旗建设5个净菜加工产业园,培育支持宏福、康安利丰、土豆集、川顺、察尔湖农业、绿康源等现有净菜加工企业扩大产能、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内蒙古鑫蒙穗鲜食玉米加工、助华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项目落地投产运行。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农牧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仓储冷链物流体系。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在净菜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一批恒温(预冷)仓储保鲜库,配套完善挑拣、清洗、切配、分级、包装、仓储、冷链配送、销售服务等净菜加工销售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净菜产业化经营水平,保障净菜供应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市恒温(预冷)仓储保鲜库仓储能力达到50万吨,年周转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财政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打造知名品牌。继续加强净菜绿色认证力度,2022年,全市净菜基地绿色认证面积达到16万亩,到2025年基地绿色认证面积达到30万亩。依托“原味乌兰察布”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证明商标申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产品认证,鼓励净菜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贴标销售,加大精美贴标包装使用量,提升农产品“身价”,让好产品卖出好价格,进一步发挥品牌溢价能力。通过绿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会以及高铁、机场、公路等场所,利用各种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全面实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纳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让乌兰察布净菜带着“身份证”进入北京市场。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拓宽营销渠道。积极对接北京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广泛联系北京首农、志广富庶、盒马鲜生等大型商超、配送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推动我市优质净菜纳入到这些企业的供应链;进一步拓宽我市净菜产品进入北京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的销售渠道;支持我市净菜加工企业在北京建立净菜专营店、批发档口、体验店;引导经营主体开拓电商销售渠道,建设网上专卖店、旗舰店,辅助线下销售。
责任部门:市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农牧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成立净菜进京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措施,抓好组织落实。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有人抓、见成效。
(二)强化招商引资。各旗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政策,在土地征用、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引进经济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净菜加工企业来我市投资办厂,并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完善金融服务。各旗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京蒙协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制定支持政策,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投入为支撑的多元投入体系,广泛建设融资平台,重点解决净菜生产加工贷款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在商都县露地蔬菜灾害保险和察右中旗红胡萝卜价格指数保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
(四)严格市场监管。加大对生产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化肥农药施用,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严厉打击使用禁用、限用、未经批准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资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