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的决策部署,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近日,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我市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程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细则》明确了我市范围内公开出让的工业用地(特殊工程、危化品生产及仓储项目除外)范围,突出了操作性强的特点,将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与“拿地即开工”有机衔接,按照事先做准备、事前先告知、事后快办理的流程,各审批部门和帮代办服务部门协同推进,积极落实提前介入、并联预审、交地即发证等改革举措,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程序,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达到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