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新型储能有关规定,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有序推进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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